搭早上七點半的公車,從家裏出發。我們要趕9:21的火車--Amtrak,到LA大約是12點左右
Amtrak,我們俗稱美國國鐵,它有分上下層,通常下層是給不方便的旅客使用,座位很大也很舒服,每一站都會看到車掌先生或小姐,走來走去的查票,在美國不是每一個車站都有服務人員,通常只有大的車站才會設服務台。所以,也可以上車再買票,不過要記得隨身攜帶你的ID或Passport,買票時會檢查是不是本人。
火車上也附有還算舒適的廁所,也附有食物吧,如果餓了就去買個東西來吃吃,不過....價錢可是貴了許多喔!
除了delay這個說大不大的問題外,Amtrak是個不錯的交通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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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了LA 的Union station,可以直接在裏面轉地鐵,就像台北車站,不過LA的朋友跟姊夫,都告戒我絕對不能走出車站,因為那附近很亂的區域,有人會跟你要錢,或販售fake ID's,不過聽說Union station是個古蹟,它的大廳很漂亮,我沒拍到照片,不過大家可以到下面的網址去瞧瞧^^。
http://theabc.typepad.com/my_weblog/los_angeles/index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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終於搭上了地鐵,不要問我為什麼想搭地鐵,這是個謎....
這裏的地鐵其實就很像台灣的捷運,可以看到各式各樣的人。
不過有一件事一直很困擾我,到底要不要買票啊!
因為我看不到任何收票的機器,也沒有服務台,也沒有收票員。。
是有車票的販賣機,不過每個人都是買完票,然後直接走進去...
是怎樣!!!票是買來當紀念的嗎??
可是我們三個還是乖乖的給它買票....反正回家當紀念也好
另外,它沒有分距離喔!
一律one way就是1.25,day pass是3塊吧!(忘記了)
也就是說.....坐越遠你就賺到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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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ollywood/vine車站的裝璜很特別,整個天花板都是滿滿的電影底片盤,車站大廰還放兩台攝影機,感覺上都是屬於古董級。
我想不只我興奮,也許三人中最興奮的是Mills,世新學電影的他,看到攝影機,眼睛好像都還在發亮
出了地鐵,我們三人就看到了著名的hollywood標誌在遠遠的山頭上。
嘿嘿!!怎麼可以不拍照,證明我們真的到此一遊,為了取得好角度,我們還繼續往裏走,有Mills這個前東森的攝影記者在,取景都是有技巧的,我們拍出許多好照片。不過我幫他拍的照片,就不一定了,希望不要晃到....
往Hostel前進,先去check in,它位5920 hollywood blvd。我們走著走著,終於看到一棟外表像停車場的建築物,上面寫著5920!Oh!My God!
我的媽啊!只好硬著頭皮進去囉!
check in完畢,櫃台小姐帶我們到房間去,我跟表弟一間,朋友Mills另外一間,每一間都是六人房,我跟表弟那間滿地的行李,滿床的東西,房客都不在房間裏,所以不知道那個床是空的,只好等晚上逛完街回來再確定囉!
開始擔心我晚上睡得著嗎?
難道真得要跟媽咪講的一樣,跟表弟輪班.....太累了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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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mtrak
http://www.amtrak.com/servlet/ContentServer?pagename=Amtrak/HomePage
metro
